[記者會]「瘦身美容」妳安全嗎?

由於社會文化對於女性身體形象的要求,加上大眾媒體商業行銷的推波助瀾,瘦身美容業商機蓬勃旺盛,業者莫不推陳出新吸引消費者注意力,然而,光鮮亮麗的外表之下,其實暗藏危機,但消費者往往被蒙在鼓裡。回顧新聞亦可發現瘦身美容相關消費糾紛、意外事件層出不窮,如去年四月某消費者到台北縣知名美容連鎖中心進行身體美容課程,因太空艙右上方排氣管掉落導致眼睛受損;今年年初台北市亞歷山大健身中心分店因一氧化碳外洩,造成民眾意外死亡;不計其數的婦女因瘦身美容而有百萬的消費糾紛。

 

有鑑於此,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於本年度二月中旬,針對全國各地瘦身美容業者展開聯合稽核行動,檢查項目包括建管、消防、衛生、定型化契約、商業登記,結果令人十分擔憂,159家業者中只有3家全部符合規定,其餘業者中,70%公安(建管、消防)不符規定,包含避難逃生設備不足、建築物未申請合法使用執照;68%未使用定型化契約;50%未聘用美容師或相關證照未見於現場;25%無照營業,稽查結果已嚴重顯示出瘦身美容環境之危險性。故立委黃淑英偕同長期關心瘦身美容議題之婦女團體台灣女人連線召開「瘦身美容,妳安全嗎?」記者會。記者會中立法委員黃淑英指出目前對於瘦身美容業者並無完善法規是導致現況之主因,其問題如下:

 

       一、 瘦身美容業定義不清 

目前瘦身美容業者營業登記項目其所規定的營業範圍,僅規範利用手藝、器材、食品、化粧品等方式,為改善身體、感觀之健美,所實施之非醫療行為,然根據現有公司營業項目登記規定,其中瘦身減肥、指壓由於涉及醫療行為,業者營業不能登記此項目。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林綠紅更進ㄧ步指出,主管機關限制瘦身美容業者不能執行「瘦身減肥」,卻又賦予此行業「瘦身美容」之名,到底「減肥」和「瘦身」的區別在那裡?曖昧不明的定義使業者廣告有誇大不實的空間,消費者進入這樣的場域中,形同大肥羊任人宰割。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謝定宏對此提出回應,瘦身美容其實是創造的名詞,也確實有定義混淆的問題。

 

       二、瘦身美容業非特別許可行業,衛生署難以掌握業者動向 

目前業者欲開設瘦身美容行業時僅需向經濟部提出申請,不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衛生署許可,使得衛生署根本無法及時掌握業者動態,如本次聯合查核行動,衛生署無法提供消保會相關業者名單,更突顯其平時難以落實稽查。經濟部商業司代表也回應,根據公司法規定,非特許行業且在合法範圍內之業務,業者不需向經濟部登記即可營業。主管機關為加強管理瘦身美容業者,是否將該行業列為特許行業,應視該行業是否為主管機關高度管理需求而定。

 

       三、宣導不足,「定型化契約」落實不佳 

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自民國90年頒佈至今,已屆5年的光陰,但目前僅有近4成業者在使用,且其中41%的業者是違反消保會、衛生署規範定型化契約記載項目,衛生署應加強宣導。

 

       四、業者若使用未有完整標示之食品、化妝品無法可罰 

業者所提供瘦身美容服務所使用的食品、化妝品,未有完整的中文標示依現行相關法律僅能處罰製造商,但使用該商品營利之業者卻沒有受到處罰,顯示相關法規出現漏洞。

 

       五、業者使用器材是否安全有效,無人把關 

業者所使用的五花八門器材,有些是非醫療器材、有些是醫療器材,然而本次查核行動地方衛生局人員亦無法第一時間就判別該器材是否為合格、有效、安全的商品或是需要向主管機關查驗登記的醫療器材,更何況是一般消費者。而不肖業者利用行銷手法誤導將一般器材當成醫療器材而受騙,或因業者操作不良導致身體損害新聞亦時有所聞。對此,衛生署應加強查驗業者所使用的器材以確保消費者之權益。

 

          六、相關主管機關查核不力,建管、消防設備合格比例偏低 

調查結果顯示70%公安(建管、消防)不符規定,包含避難逃生設備不足、建築物未申請合法使用執照等缺失,顯示出主管機關未善盡督導之責,使得業者不合格比例過高。營建署代表回應,目前已有限期業者進行改善,後續也將持續追蹤。

 

    針對以上缺失,立法委員黃淑英認為瘦身美容業攸關女性健康,衛生署主掌我國國人健康相關業務應積極主動管理該行業,並視管理需求思考是否將其列為特許行業以有效管理,以及未來是否朝專法擬定相關規範。此外,相關主管機關也應針對消保會抽查中未合格的業者需持續追蹤直到缺失項目改正為止。同時,消保會應將本次查核報告內容公布於網路上供消費者查閱,供其參與選擇。黃淑英委員辦公室將持續關心與追蹤此議題,與婦女團體台灣女人連線共同為女性消費保護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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