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工流產應除罪化?

5月25日愛爾蘭已對人工流產進行公投,以壓倒性的多數(66.4%)通過廢除憲法禁止人工流產的規定。這個結果顯示,人民有這樣的實際需求,而在人工流產除罪化的論述上也支持這樣的結果。

 

除罪化有兩個主要理由:第一、女性有權拒絕懷孕的健康風險;第二、人工流產在是否有道德上的問題目前仍是沒有共識的僵局。

 

由Andrew McGee博士等人新發表的論文指出,儘管經過數十年的辯論,人工流產的倡議及反對者始終無法毫無疑問地證明對方的觀點是錯誤的,或者在生命始於何時這個議題上達成共識。他們認為,這種僵局意味著道德應該被排除在外,而立法者應承認懷孕對於任何女性都是一種風險,而女性應該有合法的權利來拒絕這種風險。

 

作者指出,由於社會上對這個問題一直缺乏政治和主流共識,法律應該採取道德中立立場,不要對人工流產實施刑事制裁。他們強調,採取道德中立的立場為人工流產除罪,不是認同人工流產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而是承認在獲得人工流產在道德上是不允許的確定性結論之前,法律沒有基礎將人工流產定義為犯罪行為。

 

道德辯論往往忽視了懷孕的生命風險及懷孕對身體的永久性變化和傷害。作者們認為,如果在道德上人工流產還未獲得決定性論據,就不應該強迫女性承擔禁止人工流產所帶來的健康風險。

 

生產並不是新生兒從子宮滑出的簡單過程,相反地,對於母親來說,生產對生理和精神上都是戲劇性、危險的,有時甚至是創傷性的。除了這些風險之外,引產、脊柱和/或硬膜外麻醉和剖腹產也都伴隨著健康風險。女性在生產中其實是將她的生命和健康置於危險之中。雖然因生產死亡的風險很小,但風險不是零,因此如果一個女人以「生產會帶來健康風險」為由而不想生產是合理的。

 

編譯來源:

1. Eurekalert(2018.05.24)

2. Abortion law reform: Why ethical intractability and maternal morbidity are grounds for decriminalization, by Andrew McGee/ Melanie Jansen/Sally Sheldon(22 April 2018) The Australian and New Zealand Journal of Obstetrics and Gynaec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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