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 Women's Health

 

台灣女人健康網

 

重   要   新   聞

青 少 女 健 康

女   性   情   慾

生   育   健   康

更       年       期

重 要 健 康 議 題

癌                 症

心   理   衛   生

女 同 志 健 康

醫   病   關   係

三長兩短的看病文化

看病須知

女性與病人安全

政 策 及 法 律

行   動   活   動

聯   絡   方   式

留       言       版

回      首      頁

三長兩短的看病文化

 

          1999年「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成立婦女健康專線,接受女性醫療諮詢與申訴。這幾年來發現,女性除了醫療、保健知識的不足外,更深受就醫環境與醫療糾紛之困擾;而醫療糾紛的產生,往往是不良的醫病關係以及不完善的醫療環境所導致。本文即就困擾著女性的醫病關係作一檢視。

 

三長兩短,對女性尤為不利

         三長兩短是台灣醫病關係中最為人所詬病的:掛號排隊「長」、候診時間「長」、領藥等候「長」,以及看診時間「短」、醫生的話「短」。

 

          醫生認為這是全民健保所造成的現象。但健保給付的設計,對開業醫生來說,是以給付遞減的方式限制門診人數,但對大型醫院則無此限制,因此形成大型醫院與開業醫生搶病患的奇特現象,也使得大型醫院看病越來越「三長兩短」。然而,三長兩短的現象並非在全民健保開辦後才有的,把罪全推給全民健保並不公平。醫院本身的管理,以及醫生的看病文化,都是有必要檢討的。

 

         「三長」對女性的困擾尤其大,因為女性至今仍是家庭的主要照顧者,一家老小生病,都必須由她帶去就診,長時間的排隊、等候,嚴重影響到她的工作及作息。

 

        「兩短」則是醫療糾紛的最根本原因。保守估計,一位醫生通常要在三個小時內看五十位病人,平均每位病患只分得3.6分鐘。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醫生要聽病人的陳述、做診斷、解說病情、寫病歷、開處方,怎麼可能從不會有差錯呢?

 

醫師溝通及態度不良

          語言及表達是溝通的基本要件。身為女性,面對婦產科醫生大都是男性的事實,加上有著專業的權威,使得原已不擅長言詞,又對自己身體不甚了解的一般女性,常常無法把問題表達清楚;遺憾的是醫生也不擅於表達,甚至不認為有必要向病人解釋清楚專業的診斷,因此常有病人從醫院或診所出來,卻仍不清楚自己到底有什麼問題。一位親戚很憂心的告訴我她要回宜蘭開刀,原來那幾個月來,她從宜蘭看病到台北,從婦產科看到內科、泌尿科,又回到婦產科,還是不知道自己到底得了什麼病,只知子宮長了東西。疲憊、沮喪之餘,決定乾脆動手術解決了事。我找了一位熟識的醫生將病歷調出來複診,結果沒太大問題,根本不需要開刀!這是一個典型的溝通不良的例子,不但病人受苦,為了瞭解病情而看遍各科醫生,更浪費許多醫療資源。

 

          另外,醫生不親切的態度也是許多女性病人所埋怨的。有的男婦產科醫生辯駁說,面對女性病患,他們該保持理性、冷靜,盡量不要感情涉入,以免影響醫病關係及判斷。事實上,關心、親切與理性、冷靜是不衝突的。猶記得我在美國懷孕、生產時,我的婦產科醫生叮嚀我的第一件事就是開車時一定要繫安全帶;而生產時他堅持我要自然產到最後每三分鐘痛一次,沒有去想到是否有醫療糾紛的問題;產後他還拿了一朵玫瑰花來看我……。這位醫生我永生難忘。但在台灣,許多醫生很冷漠、不耐煩,甚至還會斥責病人。朋友陰部感染,醫生竟幸災樂禍地怪她有性行為。這樣的醫生並不是少數。為何台灣醫生的態度會是這樣,實在有必要好好的思考一番。

 

女性的主體性被忽略

         我們的醫療講究科技、效率,把人視為由各種器官、組織合成的機械體,因此醫生常運用其主觀的機械式認知對待病人,每3.6分鐘要修理完一個零件,缺乏以病人為主體的人性化思考,也忽略病人的經驗及感受,造成醫療的冷漠及疏離。一旦醫療糾紛產生時,醫生即常以醫療科技的極限及個體差異性來解釋。

 

    在這種氣氛之下,加上台灣的醫療體系一向由男性來思考、主導,缺乏對女性經驗及需求的認識及敏感,導致女性健康被過度醫療化,甚至受到新醫療科技的傷害。

   

未善盡告知的義務

         健康是基本人權。病人有知的權利,而醫生有告知的義務。「知」包括醫藥資訊、診斷結果、擬採行的醫療方式及理由、其間的過程及利弊等。許多女性在切除子宮時,常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同時被切除卵巢;一些更年期婦女對醫生荷爾蒙的處方不知所措。這些都是我們常聽聞的事。

 

         病人希望醫生善盡告知的義務,但醫生則質疑「善盡」的程度及「告知」的範圍;是否每一種手術都必須告知「死亡」的可能,引起病人的焦慮?對於癌症病患,是否因家屬的反對而善意的隱瞞病情?甚至醫生是否應為醫療資訊的主要提供者?這些都是醫病雙方必須思考的。

 

         基本上,一個合乎常情、常理的告知是我們期待的。剖腹生產時要同時做輸卵管結紮,必須事先告知,得到病人的同意;若醫生一邊接生,才一邊告知病人,徵求意見,就不能算是「善盡告知」。近年來,在爭取健康權的壓力下,醫藥界比較重視告知的義務。然而,若為了某利益而做選擇性的告知,則是欺騙的行為,不但誤導女性,並容易引發「利益輸送」的誤會。 

 

TOP

 

 

 

最後修改日期:2004 / 10/ 17

 

 

相關文章

 

 

相關消息

 

 

相關政策

 

 

 

本網站全部圖文係屬台灣女人連線版權所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指教
Copyright (C) 2004 TWH  All rights reserved. Any questions , please E-Mail us.